新海石化荣获全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集体三等功
本网讯(王建明)12月15日下午,连云港市公安局组织召开“全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总结表彰会”,会上宣读了《关于表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公司荣获“集体三等功”。
近年来,特别是在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中,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深入查改治安安全隐患、全面推进安防建设、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管控重点人员、切实加强安保队伍管理,保障了单位内部持续平安稳定。市公安局根据《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保卫人员表彰奖励规定》,授予公司全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集体三等功荣誉称号。
此项荣誉的获得,是对公司安保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也是对全体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人员的鞭策和激励。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发扬优良传统,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维护企业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