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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润海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仓储罐区及管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作者:管理员  点击次数:3889  发布时间:2022-05-04 15:33:31



江苏润海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仓储罐区及管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受江苏润海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正在开展《江苏润海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仓储罐区及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4号),对江苏润海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仓储罐区及管道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通过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润海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仓储罐区及管道项目

委托单位:江苏润海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临港产业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分为库区和外输管道两部分,主要定位于为江苏新海石化有限公司及江苏丰海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丙烷综合利用项目供应原料和中转产品。

库区总规模为30×104,设柴油/轻循环油罐组、汽油罐组、石脑油/己烷及醇类罐组、苯罐组共计4个罐组,均为常压储罐。柴油/轻循环油罐组设6 2×104内浮顶罐;汽油罐组设8 1×104内浮顶罐;石脑油/己烷及醇类罐组设3 1×104内浮顶罐、6 5000m³内浮顶罐;苯罐组设8 5000m³内浮顶罐。

管道包括赣榆港码头至本项目管道、本项目至新海石化管道、本项目至江苏丰海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丙烷综合利用项目管道、本项目至赣榆港区铁路专用线管道等。赣榆港码头至本项目管道包括石脑油管道、甲醇管道、乙醇管道、轻循环油管道、苯管道,柴油、汽油管道依托已建管线,单管长度约8km;本项目至新海石化管道包括石脑油管道、甲醇管道、乙醇管道、己烷管道、苯管道、轻循环油管道、蒸汽管道、污水管道等,柴油、汽油管道依托已建管线,单管长度约 6km;本项目至江苏丰海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丙烷综合利用项目管道包括甲醇管道、苯管道等,单管长度约 1km。外输管道全部采用管架敷设方式布置,管架全部依托于已建/其他项目规划管架。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江苏润海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8-80525005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临港产业区连云港大道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

人:夏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64

电子邮件:645564697@qq.com

三、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环境现状评价、工程分析、环境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在现场踏勘、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本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建设期、营运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补充措施,对污染防治对策可行性论证等。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江苏润海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仓储罐区及管道项目周边居民,或者在周边工作,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附件下载:一次公示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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