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公示 |
江苏新海石化有限公司
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江苏新海石化有限公司加氢装置产品适应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
加氢装置产品适应性改造项目。
(二) 建设项目概要
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柘汪临港产业区江苏新海石化有限公司内,其中汽油加氢主工艺单元在原有加氢工艺装置基础上新建中重汽油分馏单元及萃取脱硫单元,公称设计规模 20 万吨/年,中重汽油分馏部分进料为 60083 千克/小时,萃取蒸馏部分进料 25 吨/小时;柴油加氢对现有6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进行升级项目,生产满足国V标准的车用柴油调合组分,同时副产石脑油;新建乙醇汽油在线调和设施。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
(三) 建设单位
单 位:江苏新海石化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连云港市柘汪临港产业区
联系人: 张传奎 电子邮箱:397606853@qq.com
联系电话: 0518-86866090 传 真:0518-86866777
邮 编:222113
(四)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 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
联系人:时工 电子邮箱:184667560@qq,com
联系电话:025-86773123 传真:025-86773123
邮 编:210042
(五)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评价单位接受委托,进行前期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初步分析,确定评价工作思路和评价工作重点,同时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进一步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与评价,初稿完成后进行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项目建设区域公众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保管理部门审查。
(六)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①建设项目概况及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④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⑤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管理及监测的建议;⑥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项目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了解该项目信息的渠道;
3、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5、了解本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八) 公众意见提出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加氢装置产品适应性改造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并请留下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家庭住址、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九) 公告说明
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
江苏新海石化有限公司
2018年4月8日